商标正确使用要注意什么?

   商标证一入手,是不是各位就高枕无忧了,这个商标就永久属于自己了!小编提醒各位,商标使用要注意一下几点:


1、商标注册下来,使用时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字体、排列组合、指定颜色申请的不得改变商标的颜色。否则会视为不正当使用。

2、商标使用时可以自行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表明该商标已注册。

3、商标使用时只能在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的范围内使用该商标。

4、如果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等发生变更,需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如不及时变更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5、商标的使用期限是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6、标使用过程中,一定要保留使用证据。使用证据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商标使用在商品、使用手册等,商标使用在媒体、出版社等广告宣传等;以备可能的维权或应对他人的撤三和无效宣告申请。

7、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维护商标的声誉。

8、许可使用备案:如果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应向商标局备案。